2007年5月4日 星期五

沒資格旅行


許多人在歐洲火車上邂逅一輩子(或一夜)的真愛;
許多人在英國鄉村找到在mother land打死也擦不出的火花;
許多人在拉斯維加斯治好以為一輩子也無法復原的情傷;
許多人在賽納河畔畫了一幅讓自己下半輩子不用再工作的寫生;
更多人在「旅」成歸國後靠版稅來吃飯;

最近的生活很閱讀,
再遲鈍也吸收了點東西。
一直以來,夢想一個人旅行、到處走走看看
體驗「外面」的世界,也記錄自己的行腳,
一直到最近才發現,
或許還不夠格講「一個人旅行」這件事。

對我來說,旅行在某種程度上是一種教育,
就像小朋友的戶外教學,
只是這次沒有老師帶你過馬路;
沒有同伴一起在車上唱歌;
也沒有人逼你跟別人手牽手,
所以,
在沒有把握寫出可以賺點稿費的文章下,
在沒有把握拍出看了會感動的照片下,
在沒有把握火花正在前方等著我的預期下,
我不想到佛羅侖斯喝拿鐵,
也不想到巴黎鐵塔假裝寂寞,
更不想到羅浮宮對著鏡頭「比yeap」
畢竟,
這樣的成本太高了。

或許那天有自信可以了解大衛為什麼不穿衣服
上帝與玫瑰窗有何干係
或保證可以遇見藍眼珠、高鼻子的真愛,
再來考慮要不要來一趟知性的戶外教學。

2 則留言:

树梨 提到...

如果真的有机会去的话,就应该毫不犹豫地去。资格这些东西,回来后再慢慢想吧!

Unknown 提到...

不過話說回來
你的FLICKER很久沒更新了